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献血的好处
◆治病救人、行善积德
◆可预防、缓解高粘血症
◆可预防、降低心血管疾病的发生
◆可促进、改善心理健康

献血的基本条件 1、年龄:18-55周岁;既往无献血反应、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献血者要求再次献血的,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。 2、体重:男性≥50公斤,女性≥45公斤。 3、体温、血压、脉搏正常,乙肝表面抗原、血红蛋白、转氨酶初筛检查合格。 4、献血前一周身体健康,无感冒、发热、腹泻、服用药物等情况。 5、女性须避开生理期及前后三天。 献血者权益 ◆献血者用血报销规定 根据《广东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>办法》第十六条规定: 无偿献血者在本省范围内献血,血液经检验合格的,其本人、配偶和直系亲属享有下列临床用血权利: (一)无偿献血者献血200毫升及以上的,本人临床用血时免交血液采集、储存、分离、检验等费用; (二)无偿献血者献血累计600至1000毫升(含1000毫升)的,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,合计不超过献血总量2倍范围的,免交前项规定的费用;无偿献血者献血累计超过1000毫升的,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,免交前项规定的费用。 无偿献血者在本省范围内献血,血液经检验不合格的,其本人临床用血时,在不超过献血量3倍范围内免交血液采集、储存、分离、检验等费用。 ◆“献血者血费减免一次都不跑”,可在医院窗口直接办理。 咨询热线0662-3198039。 ◆献血者可享受优先用血 办理流程: 1、优先用血对象: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、父母、子女,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者; 2、线上办理:“广东省献血者优先用血服务平台”。 3、线下办理:全市各用血医疗机构及各献血点。 4、咨询热线:0662—2345555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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